古代,有權勢錢財的男子,是可以納妾的,當然是在妻子沒有生育的前提下。愛情都是自私的,作為原配的妻子,自然不希望自己的丈夫納妾和自己爭寵,但是這又由不得她們做主,只好看著丈夫春風得意地納妾,自己則含恨在心。
因此大部分男子的正牌夫人,都是對丈夫的小妾懷有嫉恨之心的,只是有一些隱忍不發,互相湊合著生活,有一些則被嫉妒沖昏了頭腦,和小妾勢不兩立,甚至用計加害小妾和小妾所生的兒子,導致了家庭悲劇的發生。
明朝大文豪馮夢龍在他的代表作《智囊》裡面,就記載了這樣一個經典案例。話說元朝年間,在烏程縣(故址在今浙江省湖州市),生活著一個大富翁,富翁姓張,我們姑且稱之為張員外。
張員外已經四十多歲,但是他的妻子王氏,卻沒能給張員外生個一男半女,張員外家大業大,知道指望妻子生育是不可能了,於是就花錢在外面納了一個小妾,希望小妾能給自己生個兒子,繼承自己的家業,傳承香火。
為了避免妻妾吵架,張員外在外面另外給小妾蓋了一所房子,供小妾居住。小妾很年輕,嫁給張員外之後,很是受寵,所以很快就懷孕了。十月懷胎之後,小妾給張員外生了個大胖兒子,張員外老來得子,這可把他高興壞了,對小妾更是疼愛有加。
正所謂,只聞新人笑,誰聽舊人哭!張員外的妻子王氏此事可是一點也不開心,她見丈夫自從納妾之後,就對自己棄之如敝履,天天不挨家,對小妾巴不得天天黏在一塊。如今小妾生了兒子,母以子貴,日後自己的日子就更難熬了。
王氏越想越氣,自己辛辛苦苦和丈夫過了這麼多年,不能就這麼讓小賤人踩在自己頭上!她怒從心頭起,惡向膽邊生,為了報復丈夫和小妾,她決心做一件殘忍的事情。
在小妾生的孩子快一周歲的時候,有一次張員外外出辦事,王氏趁機派人請小妾來家中,說是要看看孩子。王氏是正牌夫人,也就是小妾兒子的嫡母,這孩子也算是王氏的兒子,小妾哪裡敢違抗她的意思,只好抱著孩子來到張家。誰知一進大門,就被王氏派人奪去了兒子,然後小妾被王氏派人轟出了大門。
小妾被僕人打走之後,王氏殘忍地命人將不滿周歲的嬰兒殺死,然後用火焚燒,,將殘骸扔在外面用土掩埋,企圖毀屍滅跡。小妾和張員外,對此一概不知。王氏本以為可以瞞天過海,誰知還是被人走漏了風聲,有人將此事告到了烏程縣尹(相當於縣令)於文傅那裡。
於文傅得知後,不敢貿然審訊王氏,而且先派遣衙役去搜尋嬰兒被焚燒後的殘骸,最終被衙役在張家附近的樹林里給找到了,這算是有了初步的證據。王氏聽說官府在調查自己殺害嬰兒的事,害怕事情敗露,於是就花重金去賄賂小妾的父母,然後又從鄰居家買來一個和死去嬰兒差不多大的男嬰。
王氏賄賂小妾的父母,讓他們欺騙官府,說這個新買來的男嬰就是他們的親外孫,企圖以此來掩蓋她殺害小妾之子的真相。小妾的父母懼怕王氏的權勢,又貪圖錢財,居然昧著良心答應了,居然強迫自己的女兒,和王氏一起合謀欺騙官府。
他們不知道烏程縣尹早已有了小妾之子的屍骨做證據。於文傅見王氏拒絕認罪,就將王氏一干涉案人等帶上大堂審訊。於文傅先是讓小妾給男嬰餵奶,小妾抱著嬰兒就開始哺乳,但是男嬰扭過頭不肯喝奶,還哇哇地哭了起來!
於文傅對張員外的小妾說:「這不是你的兒子,你的親兒子早已經被殺了!」小妾低頭含淚無言。但是王氏依然不招,於文傅笑著讓王氏的鄰婦,也就是男嬰的親生母親過來哺乳,男嬰看見母親之後,撲進鄰婦的懷中,大口地喝奶,不哭也不鬧,非常地安穩。
小妾的父母見狀,知道隱瞞不下去了,就將王氏賄賂自己,讓自己夫婦合謀欺騙官府的事情和盤托出。王氏本來還想嘴硬,於文傅派人拿出了小妾之子的遺骸,此時人證物證具在,王氏無奈的低下頭,對殺子焚屍,企圖移花接木的事情做了原原本本地交待。經審訊,王氏殘忍殺害嬰兒,被判處死刑,小妾的父母也受到了懲罰。
參考資料:《智囊》《元明事類鈔》
元朝奇案:女子哺乳,嬰兒扭頭不吃,縣尹:你的兒子早就被殺了
古代,有權勢錢財的男子,是可以納妾的,當然是在妻子沒有生育的前提下。愛情都是自私的,作為原配的妻子,自然不希望自己的丈夫納妾和自己爭寵,但是這又由不得她們做主,只好看著丈夫春風得意地納妾,自己則含恨在心。
因此大部分男子的正牌夫人,都是對丈夫的小妾懷有嫉恨之心的,只是有一些隱忍不發,互相湊合著生活,有一些則被嫉妒沖昏了頭腦,和小妾勢不兩立,甚至用計加害小妾和小妾所生的兒子,導致了家庭悲劇的發生。
明朝大文豪馮夢龍在他的代表作《智囊》裡面,就記載了這樣一個經典案例。話說元朝年間,在烏程縣(故址在今浙江省湖州市),生活著一個大富翁,富翁姓張,我們姑且稱之為張員外。
張員外已經四十多歲,但是他的妻子王氏,卻沒能給張員外生個一男半女,張員外家大業大,知道指望妻子生育是不可能了,於是就花錢在外面納了一個小妾,希望小妾能給自己生個兒子,繼承自己的家業,傳承香火。
為了避免妻妾吵架,張員外在外面另外給小妾蓋了一所房子,供小妾居住。小妾很年輕,嫁給張員外之後,很是受寵,所以很快就懷孕了。十月懷胎之後,小妾給張員外生了個大胖兒子,張員外老來得子,這可把他高興壞了,對小妾更是疼愛有加。
正所謂,只聞新人笑,誰聽舊人哭!張員外的妻子王氏此事可是一點也不開心,她見丈夫自從納妾之後,就對自己棄之如敝履,天天不挨家,對小妾巴不得天天黏在一塊。如今小妾生了兒子,母以子貴,日後自己的日子就更難熬了。
王氏越想越氣,自己辛辛苦苦和丈夫過了這麼多年,不能就這麼讓小賤人踩在自己頭上!她怒從心頭起,惡向膽邊生,為了報復丈夫和小妾,她決心做一件殘忍的事情。
在小妾生的孩子快一周歲的時候,有一次張員外外出辦事,王氏趁機派人請小妾來家中,說是要看看孩子。王氏是正牌夫人,也就是小妾兒子的嫡母,這孩子也算是王氏的兒子,小妾哪裡敢違抗她的意思,只好抱著孩子來到張家。誰知一進大門,就被王氏派人奪去了兒子,然後小妾被王氏派人轟出了大門。
小妾被僕人打走之後,王氏殘忍地命人將不滿周歲的嬰兒殺死,然後用火焚燒,,將殘骸扔在外面用土掩埋,企圖毀屍滅跡。小妾和張員外,對此一概不知。王氏本以為可以瞞天過海,誰知還是被人走漏了風聲,有人將此事告到了烏程縣尹(相當於縣令)於文傅那裡。
於文傅得知後,不敢貿然審訊王氏,而且先派遣衙役去搜尋嬰兒被焚燒後的殘骸,最終被衙役在張家附近的樹林里給找到了,這算是有了初步的證據。王氏聽說官府在調查自己殺害嬰兒的事,害怕事情敗露,於是就花重金去賄賂小妾的父母,然後又從鄰居家買來一個和死去嬰兒差不多大的男嬰。
王氏賄賂小妾的父母,讓他們欺騙官府,說這個新買來的男嬰就是他們的親外孫,企圖以此來掩蓋她殺害小妾之子的真相。小妾的父母懼怕王氏的權勢,又貪圖錢財,居然昧著良心答應了,居然強迫自己的女兒,和王氏一起合謀欺騙官府。
他們不知道烏程縣尹早已有了小妾之子的屍骨做證據。於文傅見王氏拒絕認罪,就將王氏一干涉案人等帶上大堂審訊。於文傅先是讓小妾給男嬰餵奶,小妾抱著嬰兒就開始哺乳,但是男嬰扭過頭不肯喝奶,還哇哇地哭了起來!
於文傅對張員外的小妾說:「這不是你的兒子,你的親兒子早已經被殺了!」小妾低頭含淚無言。但是王氏依然不招,於文傅笑著讓王氏的鄰婦,也就是男嬰的親生母親過來哺乳,男嬰看見母親之後,撲進鄰婦的懷中,大口地喝奶,不哭也不鬧,非常地安穩。
小妾的父母見狀,知道隱瞞不下去了,就將王氏賄賂自己,讓自己夫婦合謀欺騙官府的事情和盤托出。王氏本來還想嘴硬,於文傅派人拿出了小妾之子的遺骸,此時人證物證具在,王氏無奈的低下頭,對殺子焚屍,企圖移花接木的事情做了原原本本地交待。經審訊,王氏殘忍殺害嬰兒,被判處死刑,小妾的父母也受到了懲罰。
參考資料:《智囊》《元明事類鈔》